濟南市住建局發布《印發關于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
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要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濟南市文件具體如下:
印發關于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
十二條措施的通知
濟建發〔2022〕41號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務、園林和林業綠化、商務、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各銀行、稅務、銀保監機構,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7月20日
關于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
為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優化行業營商環境,推動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十二部門聯合下發的《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魯建發〔2021〕2號)和《山東省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魯建建管字〔2022〕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扶持建筑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對在我市注冊的建筑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按照省十條措施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企業所在區縣財政按五五比例分擔。(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二、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
對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外地企業遷入我市或將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分立到我市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按照省十條措施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企業所在區縣財政按五五比例分擔。對遷入我市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享受我市關于人才引進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三、支持建筑企業“走出去”發展
發揮財政支持作用,用足用好各級各項扶持政策,加大對對外承包工程新簽合同項目等的支持力度。加強宏觀指導,完善國別產業導向目錄,推行電子政務便捷服務,簡化備案(核準)程序,推進工程承攬便利化。發揮境外企業協會、對外承包勞務商會等中介組織作用,為企業提供項目、政策、融資、風險防范等服務。(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
四、助力骨干建筑企業承攬高端項目
為市內外建筑企業、民營國有建筑企業搭建平等競爭平臺,支持企業采取聯合體投標等方式參與軌道交通、機場設施、水利工程、電力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城市快速路、綜合管廊以及超高層建筑等重大項目建設。鼓勵建設單位綜合考慮企業在人員管理、現場施工、后期維護等方面的優勢,充分應用“評定分離”的方式,擇優選擇相關企業參與施工。(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五、推動工程建設組織模式變革
政府或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應帶頭采用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咨詢服務,實施裝配式建造,促進投資、設計、開發、施工、運營維護、部品部件生產全產業鏈發展。采取工程總承包或全過程咨詢服務的企業和項目,可按照《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推行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實施意見》(濟建發〔2021〕19號)和《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濟建發〔2021〕26號)等相關文件享受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六、加快建筑業數字化轉型升級
支持企業提高數字建造能力,加快推進BIM技術在規劃設計、建造施工、運營維護過程中的應用,實現工程項目各階段信息共享和傳遞,為產業鏈貫通、工業化建造、精細化管理提供技術保障。支持企業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推動建筑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建筑。推進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加快智能建造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轉移擴散和商業化應用,加大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建造設備推廣力度,加快智慧工地建設,提升施工現場智能建造管理水平。(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七、鼓勵建筑企業加大科研投入
支持建筑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通過認定的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建筑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支出,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支持建筑企業申報國家、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幫助企業積極爭取上級支持政策和獎補資金。支持建筑企業設立技術中心,對于達到相應標準的,支持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并積極推薦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八、加大金融機構資金信貸支持力度
注冊地在濟南的建筑企業在承接政府投資項目后,可以憑該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向銀行機構申請抵質押貸款。對承接政府投資項目申請貸款的建筑企業,銀行機構可以在合規審慎的前提下根據工程施工合同額和項目進度給予一定的貸款額度支持,具體貸款條件、額度、期限由銀行機構根據企業綜合實力、信用評級、還款來源、項目進度等因素綜合判斷、自主確定,貸款發放及使用應符合相關規定。對建筑企業參與PPP項目或承接投資、建設、運營一體化項目的,金融機構依法合規予以融資支持。對規模相當、信用良好的民營或國有建筑企業,在貸款審批中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萊蕪銀保監分局)
九、減輕建筑企業資金負擔
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全面推行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方式繳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其他投資項目凡是能夠通過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方式提供的,企業可自愿選擇任一形式。鼓勵在我市設有分支機構、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農民工工資保證保險等相應的專用條款已經銀保監部門批準或備案的保險機構,開展履約保證保險業務。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要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偝邪髽I按工程建設項目開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建設單位按上月施工產值的約定比例或工程合同總造價÷合同工期(月)的約定比例的人工費,按月將人工費用撥付到總承包企業專用賬戶。(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萊蕪銀保監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財政局)
十、推進綠色文明施工
加強施工現場環保、質量、安全管控,對于確認為民生保障、防汛救災、應急搶險等重點工程項目和環??冃н_到引領性級別的水泥、混凝土、預拌砂漿、砂石料等生產企業,以及混凝土澆筑等不可間斷的施工工序,在嚴格落實揚塵治理等環保措施的前提下,允許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正常施工、生產。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視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造成停工等情形的,可由承發包雙方通過修改合同約定或協商等,相應順延計劃工期,以此減少承包方可能承擔的損失。將揚塵污染防治支出列入建設項目成本,保障建筑企業綠色文明施工。(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十一、落實建筑業稅收優惠政策
嚴格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降低建筑企業稅收負擔,對建筑企業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按規定予以退還。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建筑企業,主動服務,向省級稅務部門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建筑業小微企業,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建筑企業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以清包工程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立建筑企業稅源監控模型,通過信息比對、查找疑點、重點核查,掌握在濟施工的建筑企業納稅情況,確保在濟施工的建筑企業及時足額繳納稅款。(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十二、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政府主導的工程項目在采購或招標時,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企業規模門檻和初始業績門檻以及其他不平等限制條件。對建筑企業跨市、跨區縣承攬工程的,嚴格按照《濟南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 濟南市稅務局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筑業稅收利益共享和稅收保障機制的通知》(濟財預〔2020〕13號),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或變相要求企業在建筑服務發生地成立子公司、分公司。(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稅務局)
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協調,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對接省級部門,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確?!蛾P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魯建發〔2021〕2號)中有關優惠政策落實落地,形成全市促進和扶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為建筑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本文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與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