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府采購項目采用詢價方式有二次報價嗎?
答:詢價不允許二次報價。在詢價采購中,供應商應當按照詢價通知書的規定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采購人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第四十七條 參加詢價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詢價通知書的規定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問:在實際政府采購活動中,對貨物類項目,如投標人為中小企業,但貨物制造商不全是中小企業,還能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嗎?
答: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制造(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的,可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如果一個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含有多個采購標的,則每個采購標的均應由中小企業制造。